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同义词反义词
zhōnɡ huá rén mín ɡònɡ hé ɡuó bīnɡ yì fǎ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自10月1日起施行。共十二章六十五条。规定我国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并对平时征集,士兵、军官的现役和预备役,军事院校从青年学生中招收的学员,民兵等等作了具体规定。

国兵

国兵的同义词反义词
guó bīng1.国家的军队。

圣兵

圣兵的同义词反义词
shèng bīng1.太平天国称自己的战士为"圣兵"﹐与妖兵相对。妖兵﹐指清军。清人偶尔也以"圣兵"称太平天国兵士。

小杯

小杯的同义词反义词
xiǎo bēi1.指英国兵士用的水杯。

护旗

护旗的同义词反义词
hù qí1.太平天国兵种之一。亦指标志此兵种的旗帜。 2.护花幡。

洋兵

洋兵的同义词反义词
yáng bīng1.外国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