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民主

拼音:shè huì zhǔ yì mín zhǔ 首字母大写:SHZYMZ五笔:py wfc y yr n y 社会主义民主的同义词反义词
社会主义国家中工人阶级和其他人民群众享有的民主。即由人民来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大事,同时发展各个企业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和基层社会生活的群众自治。社会主义民主要同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依法治国

拼音:yī fǎ zhì ɡuó 首字母大写:YFZG五笔:wye ifc ick l 依法治国的同义词反义词
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在中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政治体制改革

拼音:zhènɡ zhì tǐ zhì ɡǎi ɡé 首字母大写:ZZTZGG五笔:ght ick wsg tgm nt af 政治体制改革的同义词反义词
特指我国在政治体制上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发展民主,加强法制,实行政企分开、精简机构,完善民主监督制度,维护安定团结。

社会主义法制

拼音:shè huì zhǔ yì fǎ zhì 首字母大写:SHZYFZ五笔:py wfc y yr ifc tgm 社会主义法制的同义词反义词
通常指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或者指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社会主义法制是在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废除旧的法制体系的基础上建立的。代表了社会主义国家全体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意志。包括立法、执法、守法三个方面,要求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基本原则主要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律由国家统一制定和实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拼音:zhōnɡ huá rén mín ɡònɡ hé ɡuó xiàn fǎ 首字母大写:ZHRMGHGXF五笔:k wxf w n aw t l ptf ifc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同义词反义词
我国的根本法。从1954年至1982年,我国共颁布了四部宪法。现行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82年12月4日通过,有序言和四章一百三十八条。宪法把四项基本原则作为总的指导思想,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要求所有公民和社会组织都以宪法作为根本的活动准则,承担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责任。1988年和1993年全国人大又分别对1982年宪法作了两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