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

本法的同义词反义词
běn fǎ1.原来的有关法律条款。 2.这项法律。

札撒

札撒的同义词反义词
zhá sā/sǎ1.蒙语的音译。意为法令。《元朝秘史》释为"法度"﹑"军法"。亦有"法律"﹑"条例"﹑"政治"等义。南宋嘉泰二年(公元1202年),蒙古部始有札撒。开禧二年(公元1206年),蒙古汗国建立后,渐趋完备,设专人执掌,立"青册",以畏兀儿字记蒙古语,逐渐演变为成文法,称"札撒大典"。每逢新汗即位﹑诸王集会﹑军队调动等国家大事,均聚众颁读,按律遵行。在现代蒙古语中,此词只有"政权"﹑"政务"﹑"政府"等义。

权利

权利的同义词反义词
quán lì“义务”的对称。法律对公民或法人能够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并要求他人相应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在社会主义社会,权利与义务是一致的,不可分离,在法律上一方有权利,他方必有相应的义务,或者互为权利义务;任何公民不能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会只承担义务而享受不到权利。

李悝(前455-前395)

李悝(前455-前395)的同义词反义词
lǐ kuī战国时期政治家。魏文侯任用他为相,主持变法。废除旧贵族特权,按能力和功劳大小选拔官吏;鼓励农民精耕细作,增加产量;国家在丰年时平价购买余粮,荒年时平价出售。变法后魏国成为战国初期强国之一。他还汇集当时各国的法律编成《法经》,是中国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但已失传。

李法

李法的同义词反义词
lǐ fǎ1.上古关于征伐刑戮之事的书。李,通"理"。 2.泛指法律。

松赞干布(约617-650)

松赞干布(约617-650)的同义词反义词
sōng zàn gān/gàn bù (yuē/yāo 617-650)吐蕃赞普(即“君主”)。在位时统一西藏高原地区,定都逻些(今西藏拉萨)。发展生产,创制文字,立法律,定官制、军制,建成吐蕃奴隶制政权。公元641年与唐朝文成公主成婚。后又派遣贵族子弟到长安求学,接受汉族先进生产技术,促进汉藏经济文化交流。

板权

板权的同义词反义词
bǎn quán1.即版权。也称著作权。通常指个人或法人对其文学﹑科学和艺术等作品的某些独占权利。这些权利,非经本人许可或转让,或法律许可,他人不得行使。

枉法

枉法的同义词反义词
wǎng fǎ违法;以私意曲解法律:贪赃枉法|枉法徇情|岂可因私枉法。

枉法营私

枉法营私的同义词反义词
wǎng fǎ yíng sī枉:歪曲,违反。指曲解破坏法律以谋私利。

枉用三尺

枉用三尺的同义词反义词
wǎng yòng sān chǐ枉:歪曲;用:使用;三尺:古代用三尺长的的竹简记载法律。指为了达到个人不正当的目的而曲解使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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