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咏老身示诸家属 文
作者: 白居易 朝代: 唐代
寿及七十五,俸沾五十千。
夫妻偕老日,甥侄聚居年。
粥美尝新米,袍温换故绵。
家居虽濩落,眷属幸团圆。
置榻素屏下,移炉青帐前。
书听孙子读,汤看侍儿煎。
走笔还诗债,抽衣当药钱。
支分闲事了,爬背向阳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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