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问·刺法论
黄帝问曰:升降不前,气交有变,即成暴郁,余已知之。
何如预救生灵,可得却乎?
岐伯稽首再拜对曰:昭乎哉问!
臣闻夫子言,既明天元,须穷刺法,可以折郁扶运,补弱全真,写盛蠲余,令除斯苦。
帝曰:愿卒闻之。
岐伯曰:升之不前,即有期凶也。
木欲升而天柱窒抑之,木欲发郁,亦须待时,当刺足厥阴之井。
火欲升而天蓬窒抑之,火欲发郁,亦须待时,君火相火同刺包络之荧。
土欲升而天冲窒抑之,土欲发郁,亦须待时,当刺足太阴之俞。
金欲升而天英窒抑之,金欲发郁,亦须待时,当刺手太阴之经。
水欲升而天芮窒抑之,水欲发郁,亦须待时,当刺足少阴之合。
帝曰:升之不前,可以预备,愿闻其降,可能先防。
岐伯曰:既明其升。
必达其降也,升降之道,皆可先治也。
木欲降而地晶窒抑之,降而不入,抑之郁发,散而可得位,降而郁发,暴如天间之待时也。
降而不下,郁可速矣,降可折其所胜也,当刺手太阴之所出,刺手阳明之所入。
火欲降,而地玄窒抑之,降而不入,抑之郁发,散而可矣。
当折其所胜,可散其郁,当刺足少阴之所出,刺足太阳之所入。
土欲降而地苍窒抑之,降而不下,抑之郁发,散而可入,当折其胜,可散其郁,当刺足厥阴之所出,刺足少阳之所入,金欲降而地彤窒抑,降而不下,抑之郁发,散而可入,当折其胜,可散其郁,当刺心包络所出,制手少阳所入也。
水欲降而地阜窒抑之,降而不下,抑之郁发,散而可入,当折其土,可散其郁,当刺足太阴之所出,刺足阳明之所入。
帝曰:五运之至有前后,与升降往来,有所承抑之,可得闻乎刺法?
岐伯曰:当取其化源也。
是故太过取之,不及资之,太过取之,次抑其郁,取其运之化源,令折郁气;
不及扶资,以扶运气,以避虚邪也。
资取之法,令出《密语》。
黄帝问曰:升降之刺,以知其要。
愿闻司天未得迁正,使司化之失其常政,即万化之或其皆妄,然与民为病,可得先除,欲济群生,愿闻其说。
岐伯稽首再拜曰:悉乎哉问!
言其至理,圣念慈悯,欲济群生,臣乃尽陈斯道,可申洞微。
太阳复布,即厥阴不迁正,不迁正,气塞于止,当写足厥阴之所流。
厥阴复布,少阴不迁正,不迁正,即气塞于上,当刺心包络脉之所流。
少阴复布,太阴不迁正,不迁正,即气留于上,当刺足太阴之所流。
太阴复布,少阳不迁正,不迁正,则气塞未通,当刺手少阳之所流。
少阳复布,则阳明不迁正,不迁正,则气未通上,当刺手太阴之所流。
阳明复布,太阳迁正,不迁正,则复塞其气,当刺足少阴之所流。
帝曰:迁正不前,以通其要。
愿闻不退,欲折其余,无令过失,可得明乎?
岐伯曰:气过有余,复作布正,是名不退位也。
使地气不得后化,新司天未可迁正,故复布化令如故也。
巳亥之岁,天数有余,故厥阴不退位也,风行于上,木化布天,当刺足厥阴之所入。
子午之岁,天数有余,故少阴不退位也,热行于上,火余化布天,当刺手厥阴之所入。
丑未之岁,天数有余,故太阴不退位也,湿行于上,雨化布天,当刺足太阴之所入。
寅申之岁,天数有余,故少阳不退位也,热行于上,火化布天,当刺手少阳所入。
卯酉之岁,天数有余,故阳明不退位也,金行于上,燥化布天,当刺手太阴之所入。
辰戌之岁,天数有余,故太阳不退位也,寒行于上,凛水化布天,当刺足少阴之所入。
故天地气逆,化成民病,以法刺之,预可平疴。
黄帝问曰:刚柔二干,失守其位,使天运之气皆虚乎?
与民为病,可得平乎?
岐伯曰:深乎哉问!
明其奥旨,天地迭移,三年化疫,是谓根之可见,必有逃门。
假令甲子刚柔失守,刚未正,柔孤而有亏,时序不令,即音律非从,如此三年,变大疫也。
详其微甚。
察其浅深,欲至而可刺,刺之当先补肾俞,次三日,可刺足太阴之所注。
又有下位已卯不至,而甲子孤立者,次三年作土疠,其法补写,一如甲子同法也。
其刺以毕,又不须夜行及远行,令七日洁,清静斋戒,所有自来。
肾有久痛者,可以寅时面向南,净神不乱思,闭气不息七遍,以引颈咽气顺之,如咽甚硬物,如此七遍后,饵舌下津令无数。
假令丙寅刚柔失守,上刚干失守,下柔不可独主之,中水运非太过,不可执法而定之。
布天有余,而失守上正,天地不合,即律吕音异,如此即天运失序,后三年变疫。
详其微甚,差有大小,徐至即后三年,至甚即首三年,当先补心俞,次五日,可刺肾之所入。
又有下位地甲子辛已柔不附刚,亦名失守,即地运皆虚,后三年变水疠,即刺法皆如此矣。
其刺如华,慎其大喜欲情于中,如不忌,即其气复散也,令静七日,心欲实,令少思。
假令庚辰刚柔失守,上位失守,下位无合,乙庚金运,故非相招,布天未退,中运胜来,上下相错,谓之失守,姑洗林钟,商音不应也。
如此则天运化易,三年变大疫。
详天数,差的微甚,微即微,三年至,甚即甚,三年至,当先补肝俞,次三日,可刺肺之所行。
刺毕,可静神七日,慎勿大怒,怒必真气却散之。
又或在下地甲子乙未失守者,即乙柔干,即上庚独治之,亦名失守者,即天运孤主之,三年变疠,名曰金疠,其至待时也。
详其地数之等差,亦推其微甚,可知迟速耳。
诸位乙庚失守,刺法同。
肝欲平,即勿怒。
假令壬午刚柔失守,上壬未近正,下丁独然,即虽阳年,亏及不同,上下失守,相招其有期,差之微甚,各有其数也,律吕二角,失而不和,同音有日,微甚如见,三年大疫。
当刺脾之俞,次三日,可刺肝之所出也。
刺毕,静神七日,勿大醉歌乐,其气复散,又勿饱食,勿食生物,欲令脾实,气无滞饱,无久坐,食无太酸,无食一切生物,宜甘宜淡。
又或地下甲子丁酉失守其位,未得中司,即气不当位,下不与壬奉合者,亦名失守,非名合德,故柔不附刚,即地运不合,三年变疠,其刺法亦如木疫之法。
假令戊申刚柔失守,戊癸虽火运,阳年不太过也,上失其刚,柔地独主,其气不正,故有邪干,迭移其位,差有浅深,欲至将合,音律先同,如此天运失时,三年之中,火疫至矣,当刺肺之俞。
刺毕,静神七日,勿大悲伤也,悲伤即肺动,而其气复散也,人欲实肺者,要在息气也。
又或地下甲子癸亥失守者,即柔失守位也,即上失其刚也。
即亦名戊癸不相合德者也,即运与地虚,后三年变疠,即名火疠。
是故立地五年,以明失守,以穷法刺,于是疫之与疠,即是上下刚柔之名也,穷归一体也。
即刺疫法,只有五法,即总其诸位失守,故只归五行而统之也。
黄帝曰:余闻五疫之至,皆相梁易,无问大小,病状相似,不施救疗,如何可得不相移易者?
岐伯曰:不相染者,正气存内,邪气可干,避其毒气,天牝从来,复得其往,气出于脑,即不邪干。
气出于脑,即室先想心如日,欲将入于疫室,先想青气自肝而出,左行于东,化作林木;
次想白气自肺而出,右行于西,化作戈甲;
次想赤气自心而出,南行于上,化作焰明;
次想黑气自肾而出,北行于下,化作水;
次想黄气自脾而出,存于中央,化作土。
五气护身之毕,以想头上如北斗之煌煌,然后可入于疫室。
又一法,于春分之日,日未出而吐之。
又一法,于雨水日后,三浴以药泄汗。
又一法,小金丹方:辰砂二两,水磨雄黄一两,叶子雌黄一两,紫金半两,同入合中,外固,了地一尺筑地实,不用炉,不须药制,用火二十斤煅了也;
七日终,候冷七日取,次日出合子埋药地中,七日取出,顺日研之三日,炼白沙蜜为丸,如梧桐子大,每日望东吸日华气一口,冰水一下丸,和气咽之,服十粒,无疫干也。
黄帝问曰:人虚即神游失守位,使鬼神外干,是致夭亡,何以全真?
愿闻刺法。
岐伯稽首再拜曰:昭乎哉问!
谓神移失守,虽在其体,然不致死,或有邪干,故令夭寿。
只如厥阴失守,天以虚,人气肝虚,感天重虚。
即魂游于上,邪干,厥大气,身温犹可刺之,制其足少阳之所过,次刺肝之俞。
人病心虚,又遇群相二火司天失守,感而三虚,遇火不及,黑尸鬼犯之,令人暴亡,可刺手少阳之所过,复刺心俞。
人脾病,又遇太阴司天失守,感而三虚,又遇土不及,青尸鬼邪,犯之于人,令人暴亡,可刺足阳明之所过,复刺脾之俞。
人肺病,遇阳明司天失守,感而三虚,又遇金不及,有赤尸鬼犯人,令人暴亡,可刺手阳明之所过,复刺肺俞。
人肾病,又遇太阳司天失守,感而三虚,又遇水运不及之年,有黄尸鬼,干犯人正气,吸人神魂,致暴亡,可刺足太阳之所过,复刺肾俞。
黄帝问曰:十二藏之相使,神失位,使神彩之不圆,恐邪干犯,治之可刺?
愿闻其要。
岐伯稽首再拜曰:悉乎哉问!
至理道真宗,此非圣帝,焉穷斯源,是谓气神合道,契符上天。
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可刺手少阴之源。
肺者,相傅之官,治节出焉,可刺手太阴之源。
肝者,将军之官,谋虚出焉,可刺足厥阴之源。
胆者,中正不官,决断出焉,可刺足少阳之源。
膻中者,臣使之官,喜乐出焉,可刺心包络所流。
脾为谏议之官,知周出焉,可刺脾之源。
胃为仓廪之官,五味出焉,可刺胃之源。
大肠者,传道之官,变化出焉,可刺大肠之源。
小肠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可刺小肠之源。
肾者,作强之官,伎巧出焉,刺其肾之源。
三焦者,决渎之官,水道出焉,刺三焦之源。
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气化则能出矣,刺膀胱之源。
凡此十二官者,不得相失也。
是故刺法有全神养真之旨,亦法有修真之道,非治疾也。
故要修养和神也,道贵常存,补神固根,精气不散,神守不分,然即神守而虽不去,亦能全真,人神不守,非达至真,至真之要,在乎天玄,神守天息,复入本元,命曰归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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