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南北双方发表和平统一联合声明

1972年7月4日,南北朝鲜两政府同时在汉城和平壤发表关于南北和平统一的联合声明。

70年代初,国际关系格局发生重大变化,朝鲜半岛出现缓和趋势。

南北双方顺应时代潮流,为实现自主和平统一做出积极努力,进行多次会谈。

在此基础上发表南北联合声明,也称“七四联合声明”。

该声明确认,不依靠外来势力和在没有外来势力干涉的情况下实现统一;

统一应以和平方法实现,不采取反对对方的武力行动;

应当超越思想、信念和制度的差别,首先作为一个民族,促成民族大团结;

互相停止中伤诽谤和武装挑衅,防止意外军事冲突;

努力促成南北红十字会会谈;

开设平壤汉城的直通电话;

成立由南北代表共同组成的南北协调委员会等7项内容。

声明发表后,从1972年11月至1973年6月,南北协调委员会共举行3次会议,但进展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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